幻灯二

违反禁渔期规定捕捞(全民钓鱼修改经验泸州违反禁渔规定被罚写保证书,休闲垂钓如何进行?)

上个月,又有一批违反禁渔规定在长江边钓鱼的垂钓者“遭”了。这次除了宣传禁渔法规、没收渔具、罚款外,渔政执法人员还让10名垂钓者写下“保证书”,据说目的是希望以此对他们产生约束力。垂钓者被要求写下禁渔保证书,这是泸州贯彻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以来的首例。

长江流域规范垂钓行为,是一件有利于鱼类资源保护的大好事。笔者查阅了近期泸州本地媒体的一些报道,报道中明确了禁钓范围,也对禁渔政策进行了宣传报道。泸州水域丰富,知道哪些区域不能垂钓固然重要,但从垂钓者的角度来说,他们更渴望了解的是哪些区域能钓,怎么钓才是合法合规的?

早在去年3月,《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出要加强垂钓管理,要求各地综合考虑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情况和公众休闲垂钓的合理需求,制定并发布垂钓管理办法,依法划定允许垂钓区域范围,合理控制垂钓总体规模,严格限定钓具、钓法、钓饵等。

经笔者查阅发现,今年2月泸县出台的《泸县垂钓管理通告》,明确在禁渔期后,泸县除长江、濑溪河干流全年禁钓外,其余天然水域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进行垂钓,但其他各区县并未有相关内容。

垂钓最早可追溯到古代先民的生产活动,2012年1月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的成立,标志着钓鱼被重新纳入体育运动发展轨道,也被纳入了全民健身运动范畴。据中国钓鱼协会2015年发布的不完全统计数据,中国大约有1.2亿钓鱼人群,并逐渐向年轻化、时尚化、娱乐化、创意化方向发展。

因此,在“禁渔令”下,以休闲为目的的垂钓,不应该成为“偷偷摸摸”的行为,让这项全民健身运动“有法可依”是非常急迫的。农业农村部门也曾表示,只要加强规范及管理,休闲钓鱼并不会对鱼类资源造成影响;岸边的垂钓者反而会在第一时间发现非法捕捞的关键线索,这明显有助于鱼类资源的保护。

因此,适当将钓鱼人留在岸边,是一项利大于弊的举措。只要肯加强规范管理,就一定能够管理好。在这个方面,很多地方已经率先制定了垂钓规范,目的就是在兼顾生态资源保护的前提下,更好地推动休闲垂钓活动的健康发展。(川江都市报记者 彭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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