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鳄雀鳝在中国现状(东莞东江钓鱼经验介绍青岛一小区内人工湖中发现多条外来物种鳄雀鳝,物业抽干湖水抓捕 ,鳄雀鳝对当地生态有哪些影响?)

原本不想参与鳄雀鳝的任何话题,一方面是各方面的信息已经很全面,另一方面是完全没看懂为啥大家会吵起来。所以汝州上热榜的时候我没说话,青岛上热榜的时候我也没想参与。但中午躺下准备美美睡一觉,突然发现有人提到了青岛这个小区的名字……

尼玛,我在基层工作的时候还负责过这个小区!

吃瓜吃到自己身边,那就讨论一下鳄雀鳝这个事。

我要强调的第一个点是:不管是汝州还是青岛,这次的鳄雀鳝大新闻当然是由它正面的积极意义的,这个积极意义甚至不止是保护了汝州云禅湖和青岛海韵嘉园景观池塘的生态、保护了当地居民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意义是,它让全国人民、尤其是基层的管理人员达成了一个共识——鳄雀鳝(和其他入侵物种)是应该被严肃看待、强力管控的。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在此之前,这样的共识并没构建出来。就拿鳄雀鳝来说,2007年在醴陵的渔民就在渌江河里打捞到一条鳄雀鳝,当地渔政部门在确认是鳄雀鳝之后,虽然在通稿中提到了它是一种凶悍的肉食鱼类、在国内水域少有天敌,但“为了保全鱼的种类”,居然把这条鳄雀鳝“放生自然水域”。

我要强调的第二个点是:不管是雀鳝,还是其他入侵物种,解决问题的最核心办法就是从根源上杜绝逃逸、放生等入侵途径,在很长时间里,我国的人为生物入侵行为没有法律制约,施行这样的行为几乎0成本,但自2021年4月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生效,该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除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还将处以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责令限期捕回、找回并罚款。情节严重的,《刑法》还规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既然法律已经健全,剩下的就是要严格执法了。

但很奇怪的是,大家明明已经达成了“需要压制入侵物种”和“杜绝入侵途径”的共识,统一了立场,剩下的就只是对如何实现这个共识的方法的集思广益,原本应该是一派和谐的讨论,却演变成了愈演愈烈的争吵。这让我大惑不解。

抽水捞鱼是不是一个好办法?

如果只看青岛海韵嘉园的这个“人工湖”——我对这个小区太熟悉了,我感觉这个长宽不过五六十米的“湖”,更准确的定义应该是个景观池塘——的情况来说,当然是个好办法,因为这完全是人工开凿的、水体容量很有限,也完全没有什么自然生态可言,抽水方便高效、没有生态负担、捕杀彻底,有何不可呢?

如果视角转换到汝州云禅湖,这个湖是16年开工建设的汝州中央公园的一部分,整个公园里的5个湖泊都是完全人工开挖、引北汝河水后形成的人工湖。这么看来,这里只是青岛小区的“人工池塘”的超级放大版,同样也不会导致太大的生态负担。

但问题是云禅湖太大了,汝州中央公园这5个湖还有水体互相连通,这就导致抽水工作持续时间很长,抽出的巨量水体不知道是直接排入毗邻的其他人工湖,还是排入了北汝河,如果两条鳄雀鳝已经发生过繁殖,就难免有鱼卵(鳄雀鳝的鱼卵只有3毫米左右直径,水泵很难将其彻底绞碎杀灭)甚至幼稚鱼进入其他人工湖(甚至北汝河这样的自然水体),而且考虑到几种雀鳝都有耐低氧的能力,它们可以利用鱼鳔直接从空气中吸收大量氧气,极限情况下占到身体总耗氧需求的53%,那么在低水位甚至抽干的湿润泥塘里,一些体型较小的幼稚鱼也可能苟存,也就是说,光抓到了那两条成鱼可能还不够,抽出来的水如何处理?抽干后有没有后续的彻底晾晒湖底、彻底灭绝?这都可能影响这次浩浩荡荡的抽水工作的成败。

而关键的问题在于,青岛的小区池塘也好,汝州的云禅湖也罢,这样的抽水捕鱼,对全国其他地方的鳄雀鳝危机,能不能起到借鉴作用?能不能直接复制推广?

恐怕很难。

目前可考证的资料普遍认为,几种雀鳝进入中国的时间点应该是在1990年前后,彼时的雀鳝作为名贵观赏鱼类被引入广东的几家养殖场,随后逐渐成为国内观赏鱼市场的常客,但和很多观赏鱼一样,雀鳝经由多个渠道进入我国自然或人工水体:2004年,温州绣山公园池塘出现一条85公分的短吻雀鳝(Lepisosteus platostomus),根据推测,这条鱼来自于2002年该公园向广东、福建等地大批采购观赏鱼苗种时不小心混入的;广东的东江东莞段也多次发现雀鳝幼体,除了推测是放生之外,也不排除上游养殖场换水时把鱼卵直接排入水体导致逃逸;当然更常见的途径就是放生,我们上面提到的醴陵、福建铜山溪、钱塘江等自然水体和这次汝州、青岛的雀鳝,更大概率就是这么出现的。

平心而论,一些雀鳝确实用一定的观赏价值

如果雀鳝只是出现在人工湖、池塘或公园也还罢了,但醴陵的渌江河是湘江支流、东江是珠江支流、铜山溪和钱塘江也是很大的自然水体,我们根本没有办法、也无法承受把这些自然江河彻底排空来捕杀雀鳝,更何况雀鳝还拥有一定的耐盐性,在淡咸水交界处也可存活,谁也不敢保证它们会不会水流而下来到这些大河的入海口,光靠排水,显然不足以遏制雀鳝的泛滥。

那我们怎么办呢?

我们不妨到雀鳝的老家去看看。

7种现存雀鳝的原生分布范围

今天现存的7种雀鳝大多分布在北美、中美洲的河流里,和今天的分布范围相比,历史上的雀鳝分布区要更广阔的一些,尤其是今天已经萎缩到美国南部、墨西哥一带的鳄雀鳝,分布区域也曾涵盖美国中北部水域,斑点雀鳝的分布水域甚至一度进入今加拿大境内。当地原住民对雀鳝并不陌生,对它们的利用途径也很多,他们吃雀鳝肉、用鱼皮做皮具、用鱼鳞做装饰物,不过受限于原住民有限的捕捞规模,雀鳝的种群没受到太大影响。

PS:从考虑到北美地区缺乏东西走向的山脉阻挡寒潮,再结合雀鳝分布区域也曾涵盖美国北部、加拿大南部的事实,这似乎说明一些雀鳝并非完全无法抵达低温的“纯热带鱼”,在本次的网络争论中,有观点认为北方水体中的雀鳝无法过冬,无需处理,这可能也是站不住的。几天前刚被捞出的青岛某小区的两条雀鳝,就曾去年冬天成功越冬。

但在19世纪开始,雀鳝的分布区域开始快速萎缩。今天的研究发现,即便是在美洲水域,成年雀鳝也基本没有天敌,但雀鳝卵很容易被其他水生生物摄食,为了提升鱼卵的存活率,雀鳝极度依赖河流洪泛产生的洪泛滩涂产卵,由于水位和河畔植被的阻挡,大多数鱼类很少涉足这片区域,而对于能涉足这类浅水、会对鱼卵产生威胁的甲壳类、哺乳动物和鸟类,雀鳝卵演化出特殊毒素加以应对。然而19世纪北美水利工程的大发展减少了自然洪泛的规模,繁殖地的丧失在很大程度上压制了雀鳝种群的规模。19世纪末到20世纪上半页,北美水产养殖从业者也将雀鳝视为渔业天敌,针对雀鳝的无差别捕杀规模庞大,上世纪30年代,德克萨斯州甚至专门建造了一条被称为“Electric Gar Destroyer”的电鱼船,持续不断的在雀鳝可能出没的水域作业,又进一步加剧了雀鳝种群衰退的趋势。

雀鳝的第二次生存危机发生在近代,当养殖渔业在北美内河、内湖逐渐式微后,休闲渔钓运动已经澎湃发展起来,在北美钓鱼佬眼里,雀鳝简直是完美的钓获猎物——雀鳝嘴大贪吃,掠食性强,体型又十足巨大,钓到雀鳝、和它们搏斗的过程最能充分享受野性的魅力。

尤其是路亚钓法最适合对雀鳝的钓捕——路亚,也就是使用假饵来模拟活物的运动方式,吸引掠食性的鱼类来攻击假饵的一种钓法,而不同的掠食性鱼类又不同的食物类型偏好、也喜欢活跃在不同的水深、水下构造里,使用不同的假饵、在不同的水深、以不同的方式抽动回拽假饵,就能完对大多数鱼类的筛选,已达到针对性的钓捕目的。

就雀鳝来说,它们总是喜欢活跃在表层水域,其吻部巨大能叼住大型的假饵,按照北美钓手们的经验,只要使用大型的水面系的假饵(譬如米诺、浮水铅笔、水面拖拉机),反复的在雀鳝出没的水域勾引,雀鳝反倒是非常容易钓到的鱼类。

这种易钓性在北美已经得到充分验证,今天美国的许多州甚至得对路亚钓雀鳝的时间点、地点和每天的钓获量加以限制,生怕这些钓手们一时兴起,再把这货给钓濒危咯……

雀鳝不是我们的原生物种,美国佬担心钓鱼爱好者把它们钓绝了,那我们用同样的方法,岂不是就能解决那些自然水体的雀鳝危机了!?实际上,昨天晚上

@菲利普医生
@远夏 都成提到了这个办法,但他们的这个建议居然也遭到了群起而攻……这让我非常诧异。

有朋友提到,青岛这个小区里曾经有过路亚钓手来钓这两条雀鳝,没钓起来。但这并不能说明路亚钓鱼克制雀鳝的办法是失效的,恐怕只是这几个路亚钓手的方法不太恰当……在我们青岛,沿海路亚一般的目标鱼类都是许氏平鮋这样拥有恋礁性的中下层鱼类,使用的假饵大多是沉底的铅头钩或卡罗莱纳钓组,这样的假饵当然对在水面活动的雀鳝毫无吸引力;另一方面,这个池塘里的锦鲤数量众多,雀鳝在池塘里不愁吃喝,可能也影响了它的掠食性。

还有的朋友认为,宣传路亚钓鱼来克制雀鳝是钓鱼爱好者在“夹带私货”,这更是从何说起呢?钓鱼什么时候成了一项不良癖好了吗?现代人去钓鱼难道是指望用它发家致富吗?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一片巨大的、没法通过排水的办法来捕杀的水域已经受到雀鳝的威胁,那么与其束手无策,是不是可以针对雀鳝使用路亚钓鱼的办法压制呢?如果这样的水域本身就比较脆弱,或者原本禁止钓鱼,那么可不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只允许钓鱼爱好者们使用大型的、水面系的假饵来钓雀鳝(其他小型原生鱼类甚至还没有那个假饵大,基本不会成为无辜的受害者),钓到雀鳝后要及时教育钓手们不要立刻放归(路亚钓鱼爱好者通常都有这样的习惯,他们喜欢享受和鱼搏斗的过程,钓起来之后往往就会直接放回水里),而是交给相关部门统一处理。我们甚至可以给这些钓到雀鳝的钓鱼爱好者们做点小纪念品,比如什么“XX江/湖生态卫士”之类的小徽章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长期的针对性的钓鱼压制,虽然同样没有办法彻底根除这些已经受到入侵的水域里的雀鳝威胁,但至少可以把这个威胁极大地压制住吧!又满足了钓鱼爱好者的喜好,又压制了入侵物种的危机,这不是个双赢的事儿吗?

用北美的办法,对付北美的鱼,来解决我们的问题,难道我们还有什么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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