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东莞东江可以钓鱼(东莞东江钓鱼经验介绍东莞市民注意,在东江一级水源保护区钓鱼将被罚款)

“不可以在这里钓鱼,这是一级水源保护区,你每天喝的水就来自这里。”4月25日上午,在东城樟村堤段附近,东莞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等机关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对一名正在江边垂钓的市民进行警告。收到警告后,该市民向执法人员提供身份证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承诺不再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垂钓。

污染一级水源保护区水源可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近期,市级河长在开展巡河过程中,发现东江沿线水厂取水口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围网屡遭垂钓人员破坏。为了保护水源,提高市民们的环保意识,4月25日,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公安局等机关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在东城樟村堤段、东城鳌峙塘段、石排田寮堤段、石排沙角堤段进行巡查,对破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围网和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垂钓等活动的主体进行警示和处罚。

记者看到,在东城樟村堤段和东城鳌峙塘段的水源附近,不少市民拿着钓具在垂钓,联合执法队伍劝告市民停止垂钓,并向他们解释了为何不能这么做。“东江是东莞人的母亲河,为河源、惠州、东莞等多市提供用水,垂钓所使用的饵料可能污染水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2020至今,东莞已经对垂钓立案十二宗。

另外,《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该条例规定,拆除、覆盖、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或者监控设备的,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东莞将通过安装监控、集中执法等措施保护水源

同时,联合执法队伍也考察了东江沿岸围网的情况。2017年开始,东莞对省政府批复的东江水源地10个一级保护区(包括:太园泵站、市第五水厂、石排自来水厂、石龙黄洲水厂、石龙西湖水厂、市第六水厂、市第三水厂、万江水厂、高埗镇自来水厂、中堂水厂)的14个取水口上游约1.5公里、下游约1公里陆域边界全部进行围网围闭管理。然而,建成后一级水源保护区围网屡遭破坏,工作人员在日常围网巡查过程中对破坏围网的行为进行了劝阻和制止,但由于工作人员不具备执法权,收效甚微。

为了有效保护和管理一级水源保护区围网,东莞多部门联合大规模排查围网损坏情况,预计在今年内组织开展2次垂钓及破坏围网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除此之外,东莞还计划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围网视频监控安装工作,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及时发现破坏围网行为;加强围网日常巡查和水利工程巡逻检查,发现破坏围网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对劝阻和制止无效的报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执法查处。

【见习记者】唐卓

【记者】吴擒虎

【作者】 吴擒虎;唐卓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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