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灯二

营商环境法治化经验材料(钓鱼的四个经验是指把握“枫桥经验”四个特性 护航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3-12-06 10:14云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3-12-06 10:14云南)

新闻来源:正义网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枫桥经验”之所以能成为社会治理的金字招牌,主要原因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具有更加强调党的领导、更加彰显法治思维、更加突出科技支撑、更加注重社会参与的四个显著特性,有能力、有优势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作为“枫桥经验”率先实践地之一,近年来,宁波市检察机关在党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下,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握“枫桥经验”四个显著特性,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协同执法司法机关创新打造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引导涉企矛盾纠纷在法治化轨道上及时高效解决,护航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强化党的领导,筑牢红色引擎。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贯穿护航一流营商环境的一条主线。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服务发展的中心工作,在党委领导统筹下,聚焦法治类涉企矛盾纠纷,形成行政执法监督、检察法律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服务经济发展合力。坚持上下一体,在基层党委大力支持下,在基层检察院党组全力推进下,实现营商中心市县两级全覆盖,实行统一主要职能、统一组织架构、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议事规则、统一处理办法,确保高效处理涉企矛盾纠纷。坚持发挥党员带头示范作用,锻强基层办案力量,依托检察法律监督,深入基层了解企业发展面临的法治困境、政策困境和市场困境,第一时间解决检察法律监督事项,及时移送其他投诉事项,确保涉企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注重科技赋能,厚植治理动力。着力构建智能化的投诉监督平台,提升涉企投诉事项治理效能。全量归集诉求。通过信、访、网、电四渠道全面收集受理市场主体反映的法治类投诉举报事项,线上建成全市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监督平台,对接贯通浙江省民呼我为等平台数据,线下打造接待大厅、营商环境直通站,将来访咨询、投诉举报等信息同步至线上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多口径归集投诉事项。高效流转处置。聚焦数字赋能,畅通线上投诉处置路径,加强涉企执法司法数据共享应用,构建上下贯通、部门协同的投诉监督数字应用,开发建设线索受理、案件办理、结果回访等3个应用场景,对监督平台推送的投诉事项进行特征抓取、数据碰撞、统计分析,快速归集排查关联信息,高效研判分析问题根源,及时处置办理投诉事项,实现审查便捷、办理高效、闭环智控,确保市场主体只进一扇门就能解决投诉问题。及时预警提醒。注重从“案内”审查向“案外”治理延伸,在数据归集和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形成企业投诉监督案件分析报告,及时掌握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向党委政府报告,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整改到位。同时,对工作中发现的企业经营态势问题、潜在风险点,及时向企业预警,帮助企业提前采取措施、做好预防,有效规避风险。

  彰显法治思维,加强法治护航。强化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内流转、处置和化解。在投诉阶段设立保护机制,让企业敢于投诉。为保护投诉人,实施投诉保密制度、商会或行业协会代为投诉等7项制度机制,让市场主体打消顾虑、大胆投诉。营商中心向被投诉部门移送办理事项时,对投诉人的相关信息及材料进行技术处理,办理结果由营商中心向投诉人反馈,投诉人和被投诉部门全程不直接联系;对市场主体不便投诉,可以由商会或行业协会代为投诉,预防对举报、投诉企业或个人进行隐性威胁刁难、软性打击报复行为。在调查阶段建立确认机制,让企业感到公平正义。在案件办理中,落实向当事人双方确认、现场走访确认、专业人员咨询确认等“三确认”机制,强化营商中心在投诉处理和监督工作中的主动性、亲历性,更好地把握双方争议焦点,保障投诉监督事项处置客观准确,夯实法治轨道上实现多方利益耦合的和解基础。在处置阶段运用检察监督机制,让企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于涉及公权力运行、监督等重大疑难复杂投诉事项,运用检察法律监督方式兜底保障,有效破解了企业权益被侵害时“求助无门”“无处讲理”等难题。在整改阶段落实效能评价机制,让部门依法公正履职。办结后对投诉人回访,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和回访等方式开展满意度测评,对办理单位不履行、不正确履行相关职责或多次获得“差评”的,投诉监督中心制发“投诉监督建议”,督促办理部门增强法治化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

  坚持企业参与,践行群众路线。企业投诉监督事项繁杂众多,且专业性强,不能仅仅依靠执法司法部门,必须充分发挥企业和企业家的作用,群策群力破解难题。提高检察听证企业参与度。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坚持企业事项企业家议,对于涉企投诉监督事项,原则上要求行业协会专家、企业家代表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程序,充分发挥企业家的智慧和力量,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面对面倾听、吸收企业意见。邀请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企业家走进检察院,听取营商中心介绍汇报和案例讲述,让企业家对高质效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进行评议并提出意见建议,有效提升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提供增值化法治服务。全面梳理涉企法律风险点,借助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智慧,积极推进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改革国家试点,加强高频涉法风险合规工作,提供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的法治增值服务,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法律监督相结合的促进产业合规发展新格局。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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